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986年3月)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14:10:42 浏览:9562
来源:法律资料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986年3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986年3月)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以来,除原有12名代表尚待原选举单位补选外,广东省撤销张和畅、雷宇的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共有14名代表尚待原选举单位补选。
现已由原选举单位补选出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1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认补选的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1人的代表资格有效。现将补选的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1人名单公布如下:
山西省徐生旺,黑龙江省李剑白,江西省王书枫,湖北省郭振乾,湖南省彭清源,广东省刘欢源、何流成、陈荫棠、孟庆平,四川省蒋民宽,贵州省张玉环。
山西省选出的六届全国人大代表胡文秀(女)于1986年3月10日逝世。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978人,现有代表2974人,还有4名代表尚待原选举单位补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86年3月1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关于增设总领事馆的协定
中国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关于增设总领事馆的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为了进一步发展两国间业已存在的友好关系,本着加强领事关系的愿望,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意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在广州设立总领事馆,其领区范围为广东省、福建省、海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
第二条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慕尼黑设立总领事馆,其领区范围为巴伐利亚州。
第三条
两国总领事馆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法和国际惯例的原则予以设立并进行工作。一九六三年四月二十四日《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适用于这一领事关系。
第四条
在设立总领事馆过程中,缔约双方将根据本国法律规定和对等原则,向对方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
第五条
双方将根据平等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领事关系中的问题。
第六条
双方可在各自认为合适的时候——必要时可先选择一个临时地点——开设所规定的总领事馆。
第七条
本协定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定于一九九五年七月十三日在波恩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由中文和德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代表
钱其琛
转发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关于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转发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关于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通知
保监厅发〔2010〕11号
各财产保险公司:
2010年1月6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保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通知》(交运发〔2009〕808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意义。甩挂运输是一种集约、高效的运输组织模式。大力发展甩挂运输对于提升运输效率、提高载重能力、降低物流成本和促进节能减排都具有重要意义。各公司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做好挂车保险工作。
二、认真做好挂车交强险承保和理赔服务工作。各公司不得拒绝或拖延承保挂车交强险;对于主车和挂车在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的,要严格按两个责任限额累加进行赔付;采取有效措施简化挂车保险的承保理赔手续,方便挂车所有人及驾驶人,促进甩挂运输发展。
三、各公司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挂车管理政策的调整,及时修改挂车保险的承保理赔政策。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二月三日